报网课被误导消费
慈溪市取保候审律师
2025-05-08
您因网课宣传的虚假信息而报名,这构成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若您因此遭受损失,可依据此法向经营者协商、投诉、调解、仲裁或起诉维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维权时需准备充分证据。包括:网课宣传资料,证明存在虚假宣传;交易记录,证明您与经营者的交易关系;沟通记录,如与经营者的协商过程;若造成损失,还需提供损失证明。这些证据将有力支持您的维权诉求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维权途径多样,您可先尝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;若协商无果,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;或申请消费者协会调解;必要时,还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宣传资料、交易记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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